1、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,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。 2、已从安徽双赢招投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获取相关资料(包括采购文件及其相关附件等)。 3、信誉要求: (1)供应商无被安徽省外的省级(含)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作“投标时,不予通过资格审查”处罚的不良记录(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); (2)供应商无被安徽省内的地市级(含)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作“投标时,不予通过资格审查”处罚的不良记录(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)。 4、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,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: (1)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。 (2)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。 (3)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。 (4)供应商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“黑名单”的。 注:以上第(1)-(4)项不良信用记录通过“信用中国”网站(www.creditchina.gov.cn)查询(以“信用中国”网站查询结果为准,不寻求外部证据) |